□ 本报记者 张海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用车首次被明确纳入召回范围。而在商用车行业中,福田汽车是第一家实施召回的生产者。
根据质检总局消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向质检总局递交召回报告,从2013年1月5日起,召回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7月30日生产的部分欧曼BJ4253SMFJB-S7牵引车,共计357辆。原因是排气制动蝶阀连接卡箍设计结构强度偏弱,在极端情况下会影响排气制动系统的缓速效果。为此,福田汽车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告知情况,并为召回的车辆免费更换新结构的相关零部件,消除安全隐患。福田汽车从而成为国内第一家宣布召回的商用车厂商。
纵观国外的商用车发展史不难发现,越是知名的商用车厂家,在对待召回问题上就越坦然,召回不是质量差的代名词,而是企业能正视产品缺欠、及时改进的表现。召回的背后是企业不断完善产品、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性能的不懈追求,无论对于车企还是用户,都是负责任的行为。
而在记者对商用车用户及厂家进行的采访中了解到,针对很多车主遇到的质量问题,很多商用车企业采取了隐瞒、仅对部分消费者私下处理,或推卸责任不予承认等方法。而且,商用车车主的维权意识普遍比乘用车车主弱很多,很多商用车企业和用户也对召回制度了解不足甚至存在偏见,这些都使得商用车召回事件数量与乘用车相比少之又少。
汽车作为一件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的工业产品,虽然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拥有多项质量控制措施,但作为耐用消费品,有些问题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会暴露出来,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如何面对和处理缺陷产品。
按照《条例》描述,汽车召回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生产者主动召回,二是质量监督部门责令生产者召回。业内专家表示,主动召回作为一种积极的处理措施,不仅能有效地消除用户的安全隐患,更体现了生产者的守法意识、社会责任、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是企业成熟的标志,也属于正常的产品售后服务。
福田汽车的召回引起了业内的关注,作为《条例》实施后第一个进行主动召回的商用车生产者,专家表示,福田汽车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无疑非常值得行业尊重,充分展现了对国家召回制度的理解和重视,对消费者的负责和担当。正是由于这种担当和措施,使得福田汽车在近年来产销量不断提升,一直是全球销量最多的商用车制造商。同时,这也与其产品创造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质量控制流程的保障和严格执行密不可分。据介绍,福田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自1998年建立以来,紧跟ISO标准和公司管理模式进行适应性的建设与升级。经历了4次标准的换版和4次公司管理模式的调整,在2016年通过了TS16949质量体系的升级,基本达到国际汽车行业的保证级管理水平。
伴随着召回制度的不断成长,福田汽车希望商用车用户能够不断加深对召回的理解。如果商用车生产者都能像福田那样,对召回保持积极的态度,那么整个商用车行业都能从中受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