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翟 蕾 王莉萍 记者秦海峰)山西省阳泉市政府在前不久印发的《阳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阳泉市从今年起设立市长质量奖,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给予表彰、奖励,以此鼓励引导企业提升质量,优化管理,加强技术创新,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办法》对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评定标准及方法、评审程序、奖励办法和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设立阳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设立市长质量奖既是提高区域质量总体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质量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进程中,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推进质量诚信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广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已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实力,设立阳泉市市长质量奖势在必行。
下一步,阳泉市将加大对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力度,逐步开展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动员全市企业积极参与,为提高供给质量做贡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