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莫 言)近日,质检总局发函正式同意山东省烟台市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这标志着经过一年紧张有序的筹备,烟台市将全面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向这一代表着城市质量发展最高水平的“国字号”荣誉进军。
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后,烟台市质监局将发挥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代表市政府制定上报整体创建方案,细化分解质量发展战略,城市质量文化、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工作组织,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发展成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提升,质量制度、方法、机制创新等10大方面,50多项指标内容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召开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部署创建活动;强化调度督导,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创建方案,结合本单位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并积极改进创建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各项创建成果;在通过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预验收的基础上向质检总局正式提出验收申请,争取3年内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