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质检部门切实履行入世承诺

2016-12-13 08:44: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质检部门切实履行入世承诺

——认真总结我国入世历史经验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和经贸强国之二

□ 国务院参事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 葛志荣

2001年12月11日,经全国人大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WTO第143个成员。而通过入世谈判,也促进了质检工作与国际密切融合,国际合作得到深化和提高,尤其在质检工作与WTO规则的一致性方面有了巨大进步,促进了质检工作的自身改革。质检部门作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积极促进者,在我国入世后,全系统深入学习、熟悉、掌握、运用好WTO 规则,认真履行入世承诺,既切实承担规定的义务,又积极行使相应的权利,尤其在合法合理运用WTO技术性贸易措施维护国家权益和把关服务,推进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为履行入世承诺,质检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清理法规性文件。我国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外,入世后质检部门还按照WTO要求,对质检涉外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复审,对原有法规性文件分别采取了废除、修订和确认处理。15年来共废止184件部门规章、427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和新制定了一大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21807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复审,废止了2031项。这项工作已经常态化,保证我国质检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既符合WTO规则,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又满足了守护国门安全和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质检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扎实推进。在新的法规和规章制定中,突出要符合TBT、SPS协定规定的实现保护人类安全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标,注重以科学为依据,采纳WTO认可的ISO、IEC、ITU,OIE、IPPC、CAC等国际标准,选择适当和科学保护水平,推动国际贸易可持续健康发展。入世15年来,一系列符合WTO原则的法规规章出台,包括《认证认可条例》《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颁布国家标准32842项,行业标准54148项,且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入世时的10%上升到2015年底的83.6%,符合WTO原则的我国质检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

根据入世承诺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质检总局改革和建立了国内和进出口统一管理的质检监管体制,包括“四个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实施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和统一收费标准。这一认证制度受到国际上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并为不少国家所借鉴。

为了使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熟练运用WTO/TBT和SPS协定原则保护我国国门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质检部门牵头,发改、科技、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信、海关、工商、林业等17个部门组成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15年来我国在履行TBT、SPS两个协定的工作成绩和水平赢得了世贸成员的认可,也在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产品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履行TBT、SPS协定规定的透明度义务。按照WTO有关各成员须设立国家咨询点的要求,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50号文件,确定在质检总局设立中国WTO/TBT 咨询点和 WTO/SPS咨询点,并赋予质检总局负责TBT、SPS通报咨询的国内协调职责。15年来,我国积极履行WTO透明度义务,累计向WTO通报我国的TBT措施和SPS措施达2299件(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答复各种咨询上万次,成为履行WTO透明度规则最好的成员之一,受到了WTO成员的高度评价,也受到了我国驻WTO使团的充分肯定。

运用好WTO赋予成员的权利,为维护国家权益,积极对其他成员发布的法规性文件草案组织评议和多双边应对。如对欧盟的化学品安全法规、欧盟电子电气产品双指令、美国的生物反恐法案、日本的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的评议和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5年来,质检部门组织对其他WTO成员的6067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评议,对外发布评议意见1304件,并进行多边双边交涉,有效避免或降低国外准备出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不必要障碍,从而及时化解国外不合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

切实履行负责任国家的责任,建立《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为牵头实施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职能,质检部门自入世第二年起每年开展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建立编写和发布《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报告》制度。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30%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造成外贸损失严重。2005年至2014年,我国平均每年有32.6%的企业受到国外不合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直接损失共计5528.8亿美元,新增成本2191.3亿美元。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继汇率之后第二大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调查分析制度的建立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外及时科学应对、对内进行产业调整升级改造,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突出领域。

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和双边活动,争取和扩大我国在国际规则领域的话语权。质检部门代表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区域组织有40多个。自入世以来,质检部门每年6次派团出席WTO/TBT、SPS委员会会议。我国承担了某些国际组织的重要职务,如推动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促进恢复了我国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成员地位,正式成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成员。牵头召开亚太经合组织食品安全合作论坛,承办了IEC年会、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年会、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大会,还担任了WTO/TBT工作会议轮值主席。2016年质检总局承办了ISO第39届全体大会,习近平主席发来贺信向大会表示祝贺,李克强总理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来自139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员团体、10多个区域标准化组织以及14个国际组织的近700名代表参加会议。

加强双边国际合作,为构建互利共赢的双边政治与经贸关系作出贡献。入世使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我国正在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国际经济复苏缓慢的形势下,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吸引着世界的食品、工农业产品和消费品出口商。在检验检疫准入方面,质检部门保护国门安全责无旁贷。15年来同数十个国家建立了TBT、SPS合作交流关系,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大量产品按WTO原则和TBT、SPS要求,科学进行风险分析批准低风险产品进入我国。质检部门积极参与了由商务部牵头的21个自贸区谈判,同有关国家达成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条款,推动了我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作出了贡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