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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进入史上最严时代

2016-09-08 08:01: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奖掖到位 惩一儆百

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进入史上最严时代

□ 蔡祖国 本报记者 傅江平

今年8月1日,深圳正式实施号称史上最严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实施成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同时更织起了一张强大的食品安全防护网,对增强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条例》的一大特色是既要让违法经营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又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举报奖励机制。

今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依据2015年10月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曾就辖区内的一家生活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保健酒问题,开出一张5万元罚单。超市业主上缴了罚款,并表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按理说,超市店主良好的认错态度,应该得到市民的认可。然而,记者采访市民对此事反应时发现,市民普遍认为处罚有点轻,不足以威慑潜在违法者,也不能体现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成本。恰在此时,《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一位委员在会议现场“发难”,讲到“这个《条例》不能体现深圳特色,处罚的标准比国家还低,建议退回去重新起草。”不难发现,代表委员的发言真实代表了民意,也就是,食品安全的处罚一定要严厉,要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

经过修改后的草案,确实体现了这一原则。例如,将原来最高处罚金额由案件货值的20倍,改为现在最低处罚金额为案件货值的30倍。这比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为货值的25倍,还要高出5倍。最高处罚金额方面,选择不做明确规定,而是表明“视情节严重者,严肃追求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情节严重,不是罚款就能了事的。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罚单金额则不低于5万元。有了如此大幅度修改,草案最终获得通过,成为正式的《条例》。

草案在审议期间及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查处了多起大案。如,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2016年6月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108号)中,涉及深圳市的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贝氏公司)“IQ系列”婴儿配方奶粉1段产品维生素A等10项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项指标(牛磺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深圳市食药局接到初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后,启动了对雅贝氏公司的检查处置工作。经查,雅贝氏公司1月17日共生产2213罐产品(企业留样5罐、出货2208罐),截至目前,已召回1850罐,该批次企业产品358罐已销售且无法召回(其中不合格60罐),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已对召回产品封存扣押并依法处置。深圳市食药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规定,并参考《条例》,对雅贝氏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儿配方奶粉1段1855罐,没收违法所得4205.9元,处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0倍罚款453.52万元,罚没款合计453.94万元。

8月15日,深圳市稽查局接到媒体投诉深圳市福田区金稻园福中店涉嫌违法经营,执法人员携媒体对金稻园福中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基围虾检出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带有一定致癌性的硝基呋喃代谢物-AOZ(呋喃唑酮代谢物)。依据《条例》的第3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即扣押违禁产品,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严厉整治行动,让深圳市民看到监管部门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也增强了商家的守法意识。有关人士表示,深圳是有1500万常住人口,同时人口存在快速流动现象的城市,九成食品靠外地输入,只有通过严厉处罚,才能让广大市民吃的放心,才能让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知道深圳市场是巨大的,但不是松散的、没有管理的,更不是一个随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市场。

重罚之下必出质量,重赏之下必有线索。与《条例》同时出台的《深圳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将对举报人给予数百元到30万元不等的奖励,若举报人为违规企业内部正式员工,最高奖励可达到60万元。2012年《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实施,第一年就发出43万元奖金。2015年,食品稽查处接到群众举报,通过甄别分析和跟踪摸排后,执法人员发现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的深圳市嘉鸣仓储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大量过期及无合法来源的问题冻肉,最终查获涉嫌走私的问题冻肉6998.30吨,货值约3.69亿元。显然,广大消费者愿意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并提供确切有价值的线索。

实际上,参与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的不仅有消费者这些违规企业的“局外人”,还有一批有良知、有勇气的“局内人”,即违规企业的正式员工,西方法律所谓的“吹哨人”。他们公开向监管部门举报有价值的线索,提供外界不易掌握的情况,为案件追踪查处带来极大便利。仅要求企业内部正式员工有勇气和良知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必要的激励和人身保护措施,才能使这一举报措施得以落地生根。为此,此次《深圳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特别要求:“企业建立内部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创设正式员工对于企业内部自主纠偏的制度,要求企业公布举报电话,若正式员工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经查证后属实,企业应当予以奖励。”此外,《深圳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还明确支持媒体参与监督食品安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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