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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设立专利奖最高奖励10万元

2016-08-16 09:19: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山西省近日发布《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由省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对在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该办法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山西省专利奖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设立,对在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中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省专利奖参照省科学技术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奖项的经费由山西省政府财政列支,每年200万元,用于奖金及管理费用支出。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

办法规定,山西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形式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官网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办法》制订工作的有序推进,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成立起草小组,搜集、阅研了大量相关专利法律法规、省内政策文件、其他省份专利奖励办法,并向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法制办、省直相关厅局、各市人民政府、部分县人民政府、科研院校、专利代理机构、部分企业等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组织专家进行修订,确保《办法》制订规范、严谨。

《办法》的出台,是完善山西省专利促进与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山西省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山西省科技厅将根据《办法》制订相关《实施细则》。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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