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监管 营造守信环境
天津市武清区在全市率先启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 董宝栓 本报记者 姚延敏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完整闭环工作,7月29日,天津市武清区启动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十个单位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对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目标明确,既“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此次开展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是武清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构成“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合、结果告知、联合惩戒”这一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整闭环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促进全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明确,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监管。区政府对于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组建十个单位为成员的联合惩戒小组,并责成一名副区长担任组长,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及《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程序》等指导性文件,统一规划工作开展,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落实,亲自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各部门在联合惩戒工作中,都必须遵守《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工明确,严格程序,加强沟通协作。区市场监管局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和武清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开展联合惩戒起牵头作用,负责建立联合惩戒制度、编制联合惩戒目录,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并在系统未上线之前利用传递单的形式做好信息传递、信息整理和信息汇总。其他各行政机关将列入《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的违法违规情况记载在市场主体名下,形成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各部门通过共享记录实现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同时,各个参与部门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程序》及《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进行操作,按照武清区《关于贯彻落实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此次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全区十个单位,涵盖《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涉及的所有项目,为此他们细致做好协调沟通,十个单位联合制定了《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程序》,确保区级各部门之间、区政府与市级部门之间左右衔接,上下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联合惩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进而促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