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 艳)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对“察哈尔羊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全境。
察哈尔羊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过广大畜牧科技人员和牧民的不懈努力,运用杂交育种的方法,以内蒙古细毛羊为母本,德国肉用美利奴羊为父本,通过杂交育种、横交固定和选育提高的方式,培育而成的一个体型外貌与细毛羊基本一致,抗逆性强,肉用性能良好,繁殖率高,遗传性能稳定的优质肉毛兼用羊新品种。经专家评定,“察哈尔羊肉”具有“羔羊肉肉色鲜红,脂肪呈乳白色,肌纤维细,有大理石花纹,熟肉口感细嫩,无膻味”的特点,是低脂肪高蛋白健康食品,深受消费者喜爱。《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