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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有风险”需要制度性保护

2016-07-19 09:0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张枫逸

  据网友曝料,近日,济南岳先生因在外卖网站“饿了么”给商家差评且爆了粗口,被店主上门砍伤。

  (据《新京报》)

  在网购中,当商家提供的商品、服务不能令人满意时,买家给出差评原本是表达利益诉求的权利。但很多时候,差评并不是你想给就能给。远的不说,近日就有多起买家做出“差评”后被恶意骚扰报复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广州一位女生给乘坐的滴滴司机打了差评后,该司机编造与其开房的信息,发布在某色情网站,并公布了女生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头像。济南这起网上订餐给差评被砍伤事件,不过是差评有风险的又一真实写照。

  “差评挂黄网”事件中,滴滴司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而济南岳先生事后被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予以行政处罚。不过,由差评引发的纠纷,大都属于民事领域,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违法成本较低,所以导致同类事件频出。比如,商家向买家寄送丧葬用品或短信骚扰,除了对买家造成精神损失,很难追究具体的责任归属。

  在评价功能中设置差评,本意是保护消费者和监督商家,然而,个别商家非但不闻过则改,还反过来怪罪买家,肆意骚扰打击报复。“差评有风险,评价需谨慎”,有悖于消费者真实意愿的表达,也不利于净化网购市场秩序。对此,有关方面必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切实保护消费者做出差评的权利。

  其一,保护买家隐私。在网上给差评,和在现实中举报的性质是一样的。近年来,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隐私,以免日后遭受报复。同样,网购也要对做出差评的买家隐私予以保护。

  其二,提高骚扰成本。电话骚扰、短信轰炸,这些常见的骚扰报复方式,由于达不到触犯法律的程度,往往让一些商家有恃无恐。保护差评权利,就必须提高骚扰报复成本,让商家“偷鸡不成蚀把米”。去年,浙江杭州市出台了国内首部网络交易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者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这种制度性保护举措,值得更多地方借鉴。

  其三,设立差评期限。在收到差评后,是认真反思改进服务,还是骚扰报复出一口气,这是个问题。对此,电商平台要加强引导,帮助卖家正确看待差评,通过正确的渠道去弥补,重新赢得顾客。在这方面,不妨借鉴失信管理办法,给差评也设置一个期限,逾期不再保留,从而鼓励商家“风物长宜放眼量”,不为一两个差评耿耿于怀,以更好的服务做好今后的事情。《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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