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数据成为电商监管利器
全国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通过培训活动推动电商质量共治
□ 刘丽芳 本报记者 曹吉根
近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在浙江杭州举办了第一次业务培训。各个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积极响应,100多人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平时在企业里说一不二的质量总监和经理们都成了勤学好问的好学生。
3天的培训中,质检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质量法律法规研究专家,以及联盟秘书处成员分别讲授了电子商务发展形势研判、电商质量状况分析和典型案例处置等方面的内容,部分电商优秀企业交流了内部质量管控具体做法和经验。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是由国内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组成的一个自愿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成立于2015年1月,在促进电商企业的信息共享、推动政企之间的合作共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培训间隙,几位来自电商企业的学员告诉记者,培训和交流非常“解渴”。在平台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质量监管工作非常具有挑战性,这样的学习可以让他们少走很多弯路。来自亚马逊中国的刘婧说,除了常规的严格入场资质审查外,亚马逊十分重视客户体验对平台商家的监督作用,使用语义技术搜索客户对商品、商家的评价并加以分析和筛查,再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效果很好。来自1号店的王捷伟说,电商快速发展时期,各家平台质量监管面临的挑战是一样的,政府通过联盟和行业协会的形式把各个平台质量监管的资源和经验集中起来,总结提炼再分享出去,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苏宁易购的林翔认为,如果能够统一标准,把合规商家的信息在共同平台进行发布,无疑能够帮助各个平台提升效率和节约成本。
杭州市质监局局长、全国电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邵新华分析说,社会各界格外关注电商质量问题,一是因为电子商务领域发生质量纠纷问题,消费者往往比线下维权更为艰难,如果电商平台首负责任制没有落实,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二是涉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共性问题,由于电商平台之间不能及时互联互通,导致这些质量问题在不同的平台上反复发生。
邵新华认为,通过应用信息技术手段从交易大数据中挖掘质量信息是搞好电商质量管理的重要优势和手段,因此打造一个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信息互补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聚信息资源服务于质量管理应该是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此外,通过建立交流研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等机制,可积极推动联盟协作互助,促进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提高。
学员们表示,信息共享联盟是电商企业分享信息、分享经验、分享进步的大平台,也是共同研究质量、提升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大熔炉”。他们将把学习到的新方法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通过“信息共享联盟”的质量大数据,综合自身平台上产品质量状况,对趋势性问题进行预警和预判,变被动管理为主动预防。
质检总局电子商务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共享联盟下一步将着重打造“三大体系”:即信息的采集系统,形成电商质量信息“大数据”;信息分析体系,建立分析和研判系统,形成预警通报机制;信息交互体系,实现信息在政府和电商间,各电商平台间的有效传递,真正挖掘信息联通共享的红利。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