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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彪:市场需要这样的“牛虻”

2016-03-31 09:3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 胡立彪

   浙江宁波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涉案人员陈某在商场、超市等商业经营场所购买合格食用油、饮料等产品后,用技术手段将死老鼠等物品放入其中,利用厂家“不想声张,怕破坏企业形象”的心理,索要赔偿,最终因实施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据警方介绍,与职业打假人不同,陈某属于“假打”。

   尽管陈某的行为完全是敲诈勒索,但因其行为与职业打假人“工作流程”类似,这一事件还是引发了对职业打假人的连锁怀疑。关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再次浮出水面。

   事实上,不管是真打还是假打,以“打”获利的行为,本身就一直面临法律和道德上的定性困境。20年前,靠购假索赔为生的王海火了之后,职业打假人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这些人被一些民众称为“英雄”,但在一些企业商家和监管部门眼里,他们却是“刁民”。如今,随着国家对相关法律的不断修订,使得职业打假人基本可以在法律的“模糊保护”下继续开展工作,但他们的身份问题依旧常常被人揪着说事。

   身份之困只是一个方面,对于职业打假人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安全——几乎每一个打假者都曾被威胁围攻。据报道,杭州有一个职业打假者,当他正在和造假卖假厂商“过招”的时候,忽然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原来是商家派了几个彪形大汉,拎着礼物去“看望”他的父母孩子。打假者顿时慌了,只好自认倒霉,放弃索赔。

   职业打假人的不安全处境,正是源于其法律身份和道德评价的不确定。相关法律迄今为止对职业打假者闪烁其词,这与社会上对其道德质疑直接相关。有学者指出,如果说职业打假是合法的,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依据;如果说是非法的,但法律也没有明确禁止。而社会对打假者道德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面对诱惑,会跨过法律的边界:买几碗问题方便面,就索赔数百万元的案子确实发生过,也有人会把保质期内的商品藏到超市的某个角落,等待过期之后拿出来向超市索赔。这种恶劣行径无异于敲诈勒索。

   缺少法律明确的撑腰,加之业内不良者毁坏形象,职业打假人的日子并不好过。即使如此,数据显示,职业打假人队伍正越来越庞大,打假的职业水平和能力也越来越强,正在体现出越来越多的正面价值。而法律界人士也开始逐渐倾向于支持职业打假人。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王军表示:制假售假泛滥成灾,很多普通老百姓没有能力来维护自己利益,只能忍气吞声。让那些具有专业知识的职业打假者通过维权来净化市场,最起码是对制假售假者的警示和震慑。政府近些年加大对商品欺诈和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立法导向上是要让制假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但实际执行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可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层面的威慑力不足问题。

   从社会作用来说,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就如同市场的牛虻。虽然其有嗜利属性,但在客观上促进了市场机体的健康。人们已经看到,一个个鲜活的打假案例潜移默化地提升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我国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起到了弥足珍贵的促进作用。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给职业打假人一个正向的身份认定呢?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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