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丽党 记者江东)“我院出具了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业务受理单,企业才具有申报条件。这是特检部门首次参与厦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我们厦门特检人既自豪又倍感压力。”厦门市特检院黄学斌院长谈及厦门市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资金补助中将特检院出具的受理单作为前置条件时如是说。
据悉,厦门市作为空气质量“资优生”,一直严把“空气质量关”,但在工业窑炉使用高污染燃料、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等不环保行为的影响下,厦门市2015年也出现数天雾霾污染天气,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帮助厦门市重污染企业整改,进一步提升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工作方案》精神,2月15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资金补助管理办法》,以资金补助厦门市在建及拟建的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促进厦门市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厦门市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16年至2017年间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且开工日期需以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出具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业务受理的日期为准。只有符合岛外各区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集中供热项目配套管道工程且取得环保、规划审批专项手续并取得厦门市特检院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业务受理单才具有申报条件。已获批预拨补助资金申请的企业,在取得厦门市特检院出具的热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后,需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各区各政府制定的部门提出尾款申请。
黄学斌说,《厦门市集中供热项目管道建设工程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鼓励厦门市的高污染企业积极整治,促进厦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且进一步提升厦门市空气质量指数,维持“厦门蓝”常在,为此厦门特检院将集中资源保证供热管道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