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鹭王晓莉)自2016年1月4日开始,江苏省计量院启用新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合同》,新委托合同上增加了“基本检校费”项目,合同上直接给出送检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的价格,这样客户送检签订合同时就知道计量器具的收费价格,并进行事先确认,切实杜绝乱收费现象,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极大保护了客户权益。
据悉,业务委托合同单上价格前置工作是江苏省计量院建立完善的价格体系举措之一,该院还经通过做好价格体系日常运行维护、价格库匹配度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为客户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