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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多举措传播消费领域“正能量”

2015-03-17 09:09: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让不守规矩的商家无处遁形

深圳市消委会多举措传播消费领域“正能量”

    □ 杨贞晶  本报记者  傅江平

   相信很多人都遭受过一些不良商家的消费欺诈,却因为无法落实商家的信息而不了了之,类似这样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在每年3.15时都是社会最关注的焦点,更是消费者最担心的“痛点”。今年,深圳的消费者不用再提心吊胆了,深圳市消委会依托“315消费通”消费投诉与消费信用评价平台,建立了消费服务质量自我声明的消费者监督机制,让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对自我声明的企业随时能查阅、能评价、能投诉。同时,“315消费通”还会将投诉数据转为消费信用评价数据,并与企业信用进行关联,凡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信用缺失的企业,都会被推送到深圳市企业信用中心,让抱着侥幸心理又不守规矩的商家无处遁形。

   这也是今年深圳“3.15”系列活动中最大的创新之处,据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念文介绍,社会团体标准建立、企业自我声明、消费者监督是当中的三大构成机制,在保持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机制下,三者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的多元共治的消费服务和监督体系。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深圳市消委会网站、深圳市信用网等官网上开展“企业消费服务质量自我声明”活动。针对企业如何提高消费服务的自律性,记者获悉,今年3.15期间,深圳企业能对自身消费服务质量做出自我承诺,而深圳市消委会则将此以声明的形式在各大平台进行公示。而在首批公示企业中,就包括装饰、旅游、家政服务、婚庆、保健、美容、净水产业等行业。

   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今年深圳市消委会大打亲民牌,以“共建深圳质量,畅享品质消费”为主题,打造消费领域深圳标准,树立深圳消费质量新标杆,其中社会团体成消费质量主推手,使消费者对质量提升可感知、可识别、可受益、可监督,从而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3.15期间,深圳市消委会从7个方面拉开传播与捍卫消费领域“正能量”的序幕,包括召开3.15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推动消费领域行业协会及第三方技术机构制定消费服务质量“深圳标准”,建立企业消费服务质量自我声明及消费者监督机制,推出消费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广东省消委会发起公益诉讼,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知识,召开深圳全市质量安全联盟会议以推动零售行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组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执法行动等。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春节前夕,深圳市消委会曾经就2014年下半年市场热卖的11款平板电脑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这些平板电脑质量性能整体向上,但售后对比却差异颇大。在当日的发布会上,深圳市消委会已经透露了2015年的工作新思路,通过比较试验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消费领域的社会团体标准便是其中之一。冯念文表示,深圳市消委会在3.15期间,选择了一批行业协会共同推动消费服务质量创新性、引领性“深圳标准”的制定,用更高的标准引领、规范行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高标准、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例如为推动行业企业制定相关社会团体标准,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了家用净水器、移动电源比较试验结果及消费指导信息。另外,为推动解决重点消费领域的行业性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根据前期公益诉讼研讨情况及拟定的消费领域,组织志愿团律师拟定目标领域的相关诉讼材料,并已于3月15日前,公开向广东省消委会提交发起公益诉讼的建议和具体方案,提请广东省消委会以此线索和材料提起公益诉讼。《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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