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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质量“阳虚”要“补一补”

2015-03-13 09:59: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虚假宣传水分多 营养价值难判断

保健食品:质量“阳虚”要“补一补”

本报记者 王 嘉 摄

    □ 本报记者 张文礼

   花好几千元买来的保健食品没有任何作用反而引起身体不适、一些浑水摸鱼的商家借保健的噱头推销毫无保健作用的产品、一些不法商家专门忽悠老年群体高价购买所谓的“保健食品”……这样的事,在当前国内保健食品市场不胜枚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也日益提升,其市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在网站上搜索“保健品”3个字,大部分新闻标题都是“高价保健品夸大成分作用”、“保健品消费陷阱”、“揭秘保健品推销骗局”、“天价保健品靠广告忽悠”以及“如何防范保健品诈骗”、“如何选购保健品”、“保健品不抗癌,专家提醒患者遵医嘱”等。各大媒体曝光不断,相关法规陆续出台,违规商家及产品却依然屡禁不止。

    保健食品,成为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鸡肋”产品。

    不能“当饭吃”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我国保健(功能)食品兴起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保健(功能)食品产业重要的原料供应和委托生产国。预计今年整个市场的规模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将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下一步,国家将重点推动研发和生产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新功能保健食品等。

   保健食品为何在国内备受青睐?这与目前消费者对保健品的认知密切相关。即将于今年5月24日开始实施的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明确定义: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这也明示了保健食品根本不具有治病的效果。尽管在业内这是基本常识,很多普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却并不了解。再加上市面充斥着不少原料以次充好或原料与标识不符,甚至使用违法添加物的违规保健食品,拿保健食品当成治病良药的上当案例也是层出不穷。

   专家提示称,任何保健品都不能代替日常食物为身体提供全面均衡的营养。把保健品当饭吃、额外服用或是同时服用多种保健品,可能会干扰身体正常的代谢功能。

    选购需谨慎

   保健食品市场鱼龙混杂,让人们真假难辨。尤其是媒体上相关广告代言更是扰乱了不少消费者的心神。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消费者之所以选择了错误或者并不适用自己的保健食品,一方面是因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是因为不法商家无所不用的宣传手段。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需要的保健食品时,务必谨慎。

   专家表示,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因服用保健食品身体严重损伤的病例,但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都有明确的适用人群和使用量,不建议健康人群长期服用。盲目滥用,额外进补或同时服用多种保健食品,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保健作用,反而可能会干扰身体的正常代谢功能。

   除了消费者需要加强自身对保健食品的常识性了解之外,相关部门对保健产品标称及宣传的规定也应更加严格和明确,实现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目了然。此外,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惩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对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产品发展都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维权建议

    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依据我国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2章第5条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另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是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信息均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阅。任何未经批准的产品均不得使用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消费者应购买具备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图样)和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

    警惕五大陷阱

   “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有治疗功效。一些广告声称可“根治”某种疾病、“药到病除”,或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消费者。

   “健康讲座”是幌子。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专家、教授在现场进行讲座,顺便兜售保健品。

   “免费活动”造假象。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免费试用”、“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并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的假象,给老年人“洗脑”。

   “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购买产品治疗。

    质量期待

    严格管理 信息公开

   记者了解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审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及广告宣传、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以及罚则都作出了规定。

    原料管理亟待标准化

   原料是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原料的好坏直接决定产品的质量。一直以来,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由于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致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影响,也严重制约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专家认为,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管理亟待标准化。

   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体系不健全,许多大类的原料品种如蜂胶、核酸等,既无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使行业规范和监管存在局限。有据可查的数据是,截至2011年,经原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约有1.2万个,其功能大多集中在增强免疫力、调节血脂血糖和抗疲劳上。其中,仅增强人体免疫力的产品就有3000多个,且产品同质化严重。

    注册备案双轨并行

   2014年7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关于保健食品的注册,草案提到了实施备案制。行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健食品注册制向备案制的过渡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目前注册制与备案制双轨并行的方法更适合国内市场实际情况。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赞成对保健食品实行良好的生产规范,实施分级分类注册和备案管理的法律制度。

    民众希望信息公开

   消费者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平时不会吃保健食品,但逢年过节会给父母买一些。在他看来,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认识不到位,有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商家只注重功效的宣传,而具体的生产、配料信息等并不明确,而且有的即使信息公开,也类似于“天书”,看得似是而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和判断,不透明的生产和竞争对其质量提升也起不到正面作用。

   北京朝阳区消费者陈女士表示,尽管自己和老伴儿平时也会食用保健食品,但具体功效确实很难直观感受到。希望厂家能告知所用材料及安全性,防止出现误用或者不当食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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