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第11期要目

2014-11-25 08:57: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高层专递

    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质量中国行·浙江行”专题报道

    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电器之都”的活跃“中介”

    特别关注

    本刊“质量中国行”启动仪式暨永康·浙江制造试点动员会举办

    我国启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

    案例沙龙

    本案电梯未定期检验该怎么办?

    业主自治不等于不治

    这起特种设备案件该怎么处理?

    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思考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一起行政强制案引发的连环诉讼的思考

    局长论坛

    创新思维模式 提升工作水平

    人物风采

    将微笑留在窗口

    地方视窗

    共剪西窗烛 同谋发展计

    把养老服务导入“标准化”时代

    专注于安全防护产品检测

    突出为民务实 提升服务水平

    让大数据生成大智慧

    全力织好“三张网”

    念好六句“三字经”

    把脉问诊  一厂一策

    “五侧重”服务转产承接

    质量观点

    依法治检 建设质量强国

    推进我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两码”技术下的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如何做好质量纠纷申诉调解工作

    定量包装商品存在的计量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液化气行业的问题及治理措施

    独立式功率计量插座智能断电的优化设计与样机研制

    关于红土镍矿海运安全的几个检测问题

    白酒中塑化剂的不确定度测定

    食品生产许可涉及企业产品标准问题的分析与探讨

    浅谈市场经济中计量检测市场的建立

    企业参考

    绩效管理工作体系中几个具体方法的区别与应用

    品牌管理体系化建设的要领

    圆桌恳谈

    百年老企怎样拥抱互联网时代

    国际传真

    欧盟通过两项化妆品安全新规

    墨西哥发布消费品铅含量新标准

    质检文化

    有些“神话”就是霾《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