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增版内容>>

抓质量 保安全 促发展 强质检

2014-03-14 08:53: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http://www.11412365.cn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全国质量检验机构及质量检验工作者和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者组织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组织,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目前拥有包括国家级质检中心、行业和地方质检机构等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团体会员600余家,企业团体会员3700多家,个人会员20000余名,这些质量检验技术机构会员和企业会员及个人会员遍及国家各部门和全国各地。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名誉理事长为周铁农同志(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立忱同志(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顾秀莲同志(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综合部、会员工作部、企业工作部、网络部、检验工作部、学术工作部、培训工作部、鉴定工作部、执业资格管理部、人事部等办事机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还成立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电子电器专业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建材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并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数码防伪物流管理服务中心(http://www.c315.cn)和中检协(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主要承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的服务等工作)、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主题活动的服务等工作)、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企业团体会员的服务和中国质量网的建设维护等工作)等业务工作机构。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质检机构和企业质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验水平,维护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实施国家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管理。

   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技术基础工作,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水平,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承担产品质量申诉处理、质量纠纷调解、质量法律咨询、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等工作,同时还承担有关质量检验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具体的技术性管理工作及其他工作,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五、承办企业及有关单位委托的新产品投产和技术成果的鉴定,开展质量评估,利用各种媒体和措施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引导质量消费,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贯彻“专注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方针,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的检验、鉴定和监理,以检验数据为依据,积极宣传和扶持名优产品、名优企业,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质量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的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组织对专用质量检验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开发、鉴定和推广应用。

   八、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国外质检机构及相应的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促进质检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九、组织出版专业刊物及有关的书籍资料。

    十、承办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临时交办和委托的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

    http://www.12365315.cn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职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费者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组织质量鉴定,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的质量申诉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设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承办申诉处理、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的日常工作,业务上由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归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移送、催办等项工作。

    二、调解产品质量纠纷。

    1.负责受理并调解重大的产品质量纠纷;

    2.负责对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有关咨询问题的答疑。

    三、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

    1.负责解答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相关问题;

    2.负责向委托人介绍和推荐检验机构、技术专家;

    3.受委托人的委托,组织管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质量申诉信息。

    1.收集并定期汇总分析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申诉的信息;

    2.建立产品质量申诉档案;

    3.编制质量申诉简报。

    五、参与起草产品质量申诉和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方面的规章和工作制度。

    六、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