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 丽记者孙中杰)河南省质监局近日通过视频会议,举办了全省质监系统《行政强制法》学习讲座。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宋雅芳教授受邀授课,河南省质监局有关领导及全省质监系统的执法骨干参加了学习。
《行政强制法》已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该法全面规范了行政强制的设定与实施,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法三部曲,堪称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河南省质监局通过举办讲座,对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种类和设定、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辅导。
河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质监部门是《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行政强制又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实体法赋予的行政强制权,对于全面规范质监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