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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各级质监部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1-02-10 08:1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打假服务百姓 履职保民平安

河南各级质监部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本报记者 孙中杰

   郑州市质监局成功捣毁一处“好想你”红枣造假窝点,现场查获假冒成品40余箱、红枣原料390余箱,货值共计70万元,假冒产品及造假工具和包装物整整装了4辆大卡车。

   南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接到举报,在一个生产各种牛奶的制假窝点内,查获假冒“特仑苏”、“新养道”、“蒙牛”、“洋河大曲”、“古井贡”等各种假冒产品3000余件。

   新野县质监局在位于该县城郊乡与溧河铺镇接合部的一家养猪场院内,端掉一个假冒名牌腐竹的生产窝点,查获100多袋已包装好的假冒腐竹和30多捆假冒包装物。

   鹿邑县质监局查处一起生产“地沟油”的案件;桐柏县质监局查获一擅自生产黄酒的“黑窝点”;邓州市质监局捣毁一酱、醋制假窝点;尉氏县质监局查处一起生产假冒省名优香精香料案件……

   自1月底以来,各级质监部门深入开展打假活动的捷报不断传递到河南省质监局,春节期间,危及百姓食品安全的“定时炸弹”被一个个排除掉。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春节前夕,河南省质监局全面作出部署,要求全省质监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该局及时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下达了两批食品生产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实施监督检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严格监管、严厉查处、严肃责任,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不放过。该局还分别派出8个工作组,对18个省辖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察。据介绍,春节之前,河南省质监系统共对4442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391家企业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节前,河南省质监局还部署开展了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行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依法将商丘市木兰食品有限公司等260家企业27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810人次,排查重点区域231个,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

   为确保监管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河南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新举措。开封市质监局积极探索,加强部门协调,与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节前,汤阴县质监局组织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集中清查,严厉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清丰县质监局为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方式,提高对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专门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主动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提高监管有效性。到目前为止,该局已与6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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