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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市场“雾里看花”

2010-03-15 13:58: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本报记者 杜 吟/文

    质量难题

    虚假宣传 夸大功效

   春节期间,北京的王大妈在一家保健品专卖店买了一瓶“深海鱼油丸”。说明书上介绍说,这种油丸采用北冰洋水面3000米以下的寒带鱼类制成的,可维持人体正常的胆固醇含量、防止心血管疾病,效果非常好。服用该保健品半个月后,王大妈感到口干舌燥,便到专卖店去咨询。店员称:“初期服用者都会出现这种症状,服用一段时间后就好了。”王大妈只好半信半疑地离开了。

   近年来,保健食品的消费量不断增加,一些经营者纷纷利用名人效应,大打广告牌。前些年,市场上大量出现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编造了一些所谓的新科学、新名词、新理论,实际上属于伪科学。

   浙江省去年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有93.87%的被调查者认为,保健食品主要借助媒体传播和信息识别的途径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严重误导消费者。近年来主管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经过整顿打击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效果还不理想,伴随而来的保健食品投诉、纠纷也时有发生。

    违法添加 危害极大

   去年8~10月,吴女士在服用某品牌的减肥茶后,出现了脸上起斑的症状。吴女士随即把剩下的几袋减肥茶送到专业检测机构化验,结果检测出减肥茶中添加有其他化学成分。

   据了解,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成分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减肥保健食品中经常出现这个问题,生产商在产品里添加化学成分,希望能够速效减肥,但这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一些抽查结果显示:营养强化剂含量不够、标签标志不规范、部分商品卫生状况较差,这些都是保健食品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包装精美 价格虚高

   听说某品牌的补血胶囊效果不错,陈先生立即去购买了一包,结果发现,偌大的包装盒里只有20多粒胶囊。

   某专业机构调查显示:有53.8%的被调查者认为,包装奢华且价格虚高,目前已成为保健食品市场的一种“流行病”;有37.2%的被调查者认为,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应保持质朴实用的风格,保证内容实惠又不浪费资源;但也有9%的被调查者认为,包装精美显得很有品位,价格稍高一点也值得。

    企业多变 诚信缺失

   一个月前,华女士在一家专营店购买“褪黑素”时,销售人员告知“不好用可以随时来退、换货”。使用后,因为感觉有些异常,华女士决定“去换换产品”,再去该专营店时,发现已是人去店空。

   目前,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多达上千种,但很多产品此起彼伏,甚至是昙花一现,主要原因就是诚信危机造成的。具体集中体现为:不少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等功效,未能客观、真实地介绍给消费者;还有一些经销商利用部分消费者不谙英语的弱点,以假乱真。例如:现在我国市场上出现的进口保健食品,像“鲨鱼软骨粉”、“褪黑素”、“深海鱼油丸”等不下几十种,但知情者说,一些“深海鱼油丸”实际上就是普通鱼肝油,还有的鲨鱼软骨粉甚至是用鲨鱼肉干粉制成的。

    行业“三小” 产品“三低”

   “三小”表现在小企业、小产品、小市场。全国有1000多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投资过亿元的企业不超过5%,都是一些小企业。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产品也不到5%,小企业、小产品构成了小市场,因此在市场上竞争不过进口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更是缺乏竞争力。

   “三低”表现在是低投入、低水平、低质量。据了解,研究一个新药的投入大约是3亿~5亿美元,而某些保健食品的研发投入大概是30万~50万元人民币,用这么低的投入很难研发出高科技、高质量的产品。

    维权建议

   针对王大妈等消费者所遭遇的保健食品质量问题,专家建议,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为该局是保健食品的直接监管部门。

   必要的时候,消费者还可以把产品拿到专业的保健食品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当然,也可以向当地的质监、工商、卫生等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质量协会等机构进行咨询。

   一旦遇到需要对质量问题进行检举和投诉时,消费者还可以向上述单位进行检举和投诉。

   但在进行举报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保存好所购买的保健食品、剩余食物、包装容器以及购物小票。

   二是反映的问题尽量清楚准确,如解释清楚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可疑卫生问题及购买食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三是进行举报时应注明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这样方便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能与消费者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告之相应的处理结果。

   专家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进行这类产品的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使用法律法规的权威“武器”。

   目前,除了《消费者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之外,还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配套出台的、比较具体的法规细则。

   日前,中国保健协会表示,继《食品安全法》之后,政府相关部门联手协会正在积极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调研,《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文件将陆续出台。

   届时,这些法律法规将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稳定企业信心、恢复行业信誉和吸引投资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质量期待

   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应严格产品上市的审批、许可关。如从完善保健食品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点上强化保健食品的审评机制,从源头上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严格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禁止虚假广告传播;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

    ——上海消费者王女士

   对生产经营企业而言,则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在生产、销售食品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树立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观念,发展科技含量高、真正安全有效的好产品,确保自律、诚信经营。行业协会应尽快建立健全行业信誉等级制度和突发应急制度。

    ——某网站编辑吴小姐

   消费者要形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责任消费”的意识,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走出保健食品能治病、保健食品概念不清、盲目相信产品的广告宣传3个误区,一旦遇到质量问题,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当地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广告业务员小陈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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