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阅读:1993年
报刊检索:人民日报
刊登日期:1993.09.15
原文标题:继续深入“打假”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点评人:刘伊婷
原文选摘
去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假”的决策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一年来,在各部门、各地方的联手“打假”,协同配合下,查处了一大批假冒伪劣的案件;这一重大举措顺乎民意,深得人心,利国利民。但是,“打假”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打假”,必须继续运用舆论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对那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和个人,要公开曝光,要点厂名、厂长名。要加大行政制裁的力度,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集散地。要依据法律,给予经济处罚,不使制假售假分子在经济上得到任何好处;对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级政府还必须把“打假”与扶优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和弘扬名、特、优、新产品,充分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出口创汇的需要,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点评 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市场商品琳琅满目,出口创汇大幅度增长,许多产品质量、档次、品种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和发展。但是,某些产品质量问题仍令人担忧。特别是法制建设亟待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健全,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乘虚而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广大消费者,已构成一种社会“公害”。
1993年,正是这样一个假冒伪劣产品盛行、打假呼声四起的年代。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而言,这也许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在当时,社会各界纷纷联动,共同致力“打假”,联手研究生产管理、流通环节、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堵源截流寻找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滋生蔓延的对策,那就是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健康发展。《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