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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防围剿非法食品添加剂

2009-03-16 11:0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记者  王 嘉  摄

    □  本报记者  杜 吟

   食品安全联席会,白皮书,添加剂。当这些关键词连在一起的时候,不由得不让人产生联想:添加剂又惹出了什么祸?

    其实,大可不必因此谈“剂”色变,这只是上海市近日对去年该市6类食品安全的一个盘点。

    “白皮书”话题

   3月1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披露了2008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白皮书”。该报告显示,2008年该市水果、乳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蛋及其制品、面粉等6类食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或接近100%。之所以说“接近”,是因为抽检结果还显示,部分酱腌菜、休闲食品、面制品等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还有部分不法生产企业使用了非食品添加剂。

   与此相反的另一个事实,则显示了今年以来的情况好转。也是在3月10日的这个联席会上,同时公布的上海市今年1月以来部分食品的抽查监督结果显示合格率为95.0%,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9个百分点,违法使用添加剂情况明显减少。

   “这主要得益于进行了3个多月的联防围剿非法添加剂。”广东省质监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评价。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联防围剿”,是指2008年12月10日,由国家卫生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启动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紧急行动

   由于三聚氰胺的“干系”,从去年9月以来,有关食品添加剂中的是是非非争论一刻就没有停止过。蒙牛特仑苏OMP,更是把添加剂推到了风口浪尖。该加的不加或多加,不该加的也加,一时间,对于什么是添加剂,什么是食品添加剂,消费者无所适从。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危害了消费者权益,而且也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带来了监管难题。因此,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整顿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008年9月,国务院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包括奶制品中的添加剂。

   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婴幼儿奶粉召回、退市特别制度。

   2008年12月10日,我国9部门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确定分为3个阶段,于2009年4月10日结束。由此拉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在政府监管部门“担纲”下的、历时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2008年12月12日,为便于操作,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的第3天,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布首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2009年2月4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布第二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为确保行动效果,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当天,就公布了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全国各地也随即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到2009年2月24日,专项整治行动就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据专项整治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信息,在第一阶段的行动中,全国各地共接受群众举报的违法添加和滥用投诉1394件,查处1274件,涉及货品价值514.9万元。

    协作有力

   而实现这个成绩,可以说是全民皆兵的结果。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2月24日的会议上通报:截至当天,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77万多人次,检查了136万多个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对6153个重点区域、77549个重点单位和10761个重点产品进行了重点整治,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7名,已有4人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还向社会公布了21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4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部门的高度团结。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了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联络,互通情报信息,行动一致,协作有力。全国农业部门共出动了执法人员3.6万人次,检查生鲜乳收购站1979个,检查奶牛养殖场3.5万个,查获并销毁不合格乳制品20.45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各地质检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他们深入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的各个环节,从原料基地监管、生产加工监管、进出口监管等环节,改进、完善了备案、许可、注册等制度。在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中,重点依法查处了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中,结合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令人欣喜的是,在整治行动中,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自查自纠,纠正了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已经完成自查自纠的比例为63.2%,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为下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但不容乐观的情况还是存在。同时兼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的陈啸宏说,目前,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米、面、食用油、酒、饮料等8类产品仍将是整治的重点。但地区进展不平衡,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大等薄弱环节,也给一些违法添加行为造成了可乘之机,个别食品行业违法添加的潜规则仍然存在,仍有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研究食品制假技术。“因此,急需大家出主意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陈啸宏呼吁。

    落实企业责任

   “添加剂并不是魔鬼。对于它的正确认识有一个前提,首先弄清楚了什么是添加剂,什么是添加剂中的食品添加剂,我相信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指出,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目录中有1960多种添加剂,再加上最近新批准的,我国约有2000种食品添加剂。因此,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首要任务是普及添加剂知识教育。

   其次,长效机制监管中,行业自律最重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下一步要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线索,对存在问题而没有纠正的企业要予以曝光;同时要深挖非食用物质的生产源头,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并提出了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要求。

   要做到行业自律,第一责任在企业。不在国家规定的添加剂名单里,就不应该往食品里添加,这是企业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但一些利令智昏的企业还是利用我们在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王竹天举例说:“比如,三聚氰胺本身是一种化工原料,绝对不是食品添加剂,尽管企业知道我国也有相应的规范,但结果还是走到了诚信的对立面。”

   从监管的角度看,注意收集情况,也能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新思路。因为,已经公布的“不能添加名单”,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因此,对于专项整治发现的新信息进行及时增补、通报就显得十分必要。

   “即使是那些列出安全名单的,也要抱着‘有害推定’的态度。”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分析化学专业教授叶建农认为,作为化工产品,大部分添加剂的毒副作用必须用较长时间才能检测确定,因此,只要是没有经过严格检验的添加剂,就不应该添加进食品。

   上海复旦大学副校长郑祖康出主意:中国应尽快明确所有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和非食用物质的“容忍上限”。“因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还不完备,尽管目前卫生部依法制定卫生标准441个,但日本在2006年仅农兽药残留肯定列表就对790多种药物残留加以限制,提出5万多个限制标准。”

   “但是最终,长效监管机制还要归结到法律的层面上。”王竹天说,所幸的是,今年6月1日将要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隐患、添加剂的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召回作了更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对预防和处置违法使用添加剂行为从法律制度上进行了界定。《中国质量报》3月15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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