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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滞销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

2008-12-30 07:18: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促进农民增收  保障市场供应

浙江对滞销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

    本报讯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对省内发生滞销的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以重振奶业平稳健康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

   奶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乳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受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影响,当前浙江省奶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从今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浙江省内发生滞销的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凡是浙江省内乳品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收购省内奶农销售的合格生鲜牛奶用于加工奶粉的,将由财政给予每吨800元的补贴;各级金融机构须帮助解决乳品加工企业因收购合格生鲜牛奶所需的贷款。

   同时,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浙江省要建立省、市和奶牛重点生产县(市、区)生鲜牛奶等畜产品和饲料质量监测体系,并且通过尽快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生鲜牛奶等畜产品和饲料质量特别是生鲜牛奶中含有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检测水平。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对现有服务于散养和小规模奶牛养殖业主的经营性奶站进行专项整治,提升奶站整体素质。对清理整顿中停业的奶站或经整治达到规定要求的奶站,由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此前,浙江省相关部门表示,要加大对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的环境友好型乳制品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等方式,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整合加工资源,提升产业水平。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对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全程跟踪、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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