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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播报

2017-08-22 15:33: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主编播报

今年上半年我国实施缺陷产品召回395次

7月19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缺陷产品召回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维护消费品安全、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缺陷汽车召回共实施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19次,涉及数量160.23万辆,占2017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3.66%。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440次,涉及车辆已超过4000万辆,达到4144.98万辆。

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综合来看,2017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共计47次,涉及车辆156.36万辆;发动机问题召回,共计34次,涉及车辆129.68万辆;电气设备问题召回,共计7次,涉及车辆62.01万辆。

缺陷消费品召回上半年共实施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消费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69次,涉及产品117.75万件,占2017年上半年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39.03%。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次,涵盖11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920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看,2017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电子电器产品召回,共计59次,涉及产品118.82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召回,共计12次,涉及产品118.68万件;儿童用品召回,共计163次,涉及产品45.61万件。

《2016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发布

7月14日,质检总局发布了《2016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2016年,我国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466.2亿美元,同比增长1.5%。食用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产品进口量分别达673.5万吨、96.5万吨、460.4万吨、388.3万吨。

2016年,我国从187个国家(地区)进口食品132.4万批、3918.8万吨、466.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4%、-7.8%和1.5%。肉类、水产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乳制品类、粮谷及制品类、酒类、糖类、饮料类、干坚果类和糕点饼干类等为主要进口食品种类。

2016年共从82个国家(地区)检出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未准入境食品3042批、3.5万吨、565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4%、325.2%和135.5%。其中,饮料类、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为主要不合格食品种类;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等。

荷兰“毒鸡蛋”未进入中国市场

近日,从荷兰出口到德国的数百万枚鸡蛋被检测出杀虫剂氟虫腈残留。截至目前,这些“毒鸡蛋”已波及德国多个联邦及比利时等其他欧洲国家。

据悉,我国对进口禽蛋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管理,目前包括荷兰在内的欧盟各成员国的新鲜禽蛋和禽蛋产品均尚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资格,不能向我国出口,国内消费者不必为此担心。

质检总局提醒在欧或即将赴欧旅行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此次欧洲“毒鸡蛋”事件的进展,谨慎食用上述被通报国家的禽蛋及禽蛋产品。

特殊食品名称不应含减肥、益智等表述

7月27日,食药监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商品名称不应包括涉及“降糖”、“减肥”等预防、缓解、治疗疾病的词语,也不应包括“益智”、“益生菌”、“增强免疫力”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金装”、“特效”、“全效”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名门贵族”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以及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也不应包括在内。

意见稿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且不得与已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名称相同。

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近期,共享单车领域的首部法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

《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并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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