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2008年第4季度食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33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5%。
此次抽查对食醋产品的感官、总酸、游离矿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标签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部分产品总酸和不挥发酸含量不合格、部分产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低。
专家选购建议
□ 国家副食品质检中心副主任、高工 刘稼骏
■ 看标签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食醋产品标签上应标明总酸的含量。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一般来说,食醋的总酸含量要≥3.5g/100ml。
■ 看清生产日期 不要购买过期产品。
■ 看色泽体态酿造食醋具有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和沉淀的产品质量较好。
■ 闻香气尝滋味好的食醋应有食醋特有的香气和酯香,没有不良气味。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有醇香,不涩,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