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文化>>话题>>

“王牌”致歉“千手观音”侵权事件

2019-02-18 09:06:53 北京商报

“王牌”致歉“千手观音”侵权事件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穆慕 胡晓钰)在浙江卫视最新一期《王牌对王牌》节目中,明星关晓彤与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一同再现了春晚经典节目《千手观音》,但随后却引起了侵权争议。2月16日,“王牌对王牌”节目组发表致歉声明称,已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积极取得联系,双方正在良好协调中。节目组也表示,关晓彤领舞表演作品《千手观音》是著名艺术家、舞蹈编导张继钢先生创作,并在节目播出中特别作了介绍,字幕“编导茅迪芳”则是指茅迪芳老师指导了节目排练。

2月15日,浙江卫视官微发出“王牌对王牌《千手观音》节目预告”后,中国残疾人艺术便称,“舞蹈《千手观音》的编导是张继钢,著作权人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未经许可的演出,已经涉嫌侵权了。”随当天节目播出后,残疾人艺术团再次发表声明,称自己拥有舞蹈《千手观音》版权,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未经著作人授权许可。同时强调,舞蹈《千手观音》编导为张继钢导演,而非节目组字幕中标注的茅迪芳,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现阶段综艺节目制作过程中,屡触版权红线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此前音乐类综艺《明日之子》便在音乐、舞美等方面多次陷入侵权“风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在侵权案件中首先应该明确是否有改编行为,如果涉及改编,应先联系著作权人取得原版的改编权再进行演出,若不涉及改编只需联系著作权人取得相关授权即可。同时赵虎也认为“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该由电视台出面取得相应作品版权,因为电视台才是播出作品的著作权人,并负责节目的盈亏,演员所拿酬劳只为表演酬劳,所以电视台应该在节目播出前做好相应版权工作”。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