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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

2017-04-26 23:25: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26日电(上官云)26日,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亦宣告成立,首批媒体版权联盟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

主办方表示,此举表明新闻媒体将采取积极行动和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合作,加强媒体融合和内容创新,共同打造新闻媒体版权共享、监控、交易网络平台,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更好地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搜索总裁周锡生在仪式上宣读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指出,新闻作品是新闻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新闻媒体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更广泛传播,但“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底线,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谋利,严重侵犯了新闻媒体的权益,严重伤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极大地阻碍了新闻媒体在融合发展、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严重影响了整个新闻媒体和传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宣言》表示,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将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媒体版权联盟将积极帮助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实现资产权益的最大化。

同时,媒体版权联盟将秉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的原则,为新闻作品需求者合法取得新闻作品使用授权,构建公平便捷的版权交易渠道,营造健康的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提供方便通道。宣言倡议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创作热情。

《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亦在本次大会上公布。报告指出,2016年,国家网络版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不断增强,权利人主体对于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网络环境下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网络版权环境和秩序逐步得到改善;公众网络版权意识有所提升,保护网络版权的社会氛围渐趋形成。

报告认为,2016年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维权成本与维权收益不成正比,直接影响后继优质内容的创作与开发,制约着网络内容产业的发展,“面对技术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多重冲突愈加复杂的形势,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据悉,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国搜索联合发起。(完)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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