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吴梦琦)2016年4月20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题为“确保实现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对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出如下安排:一、对人民群众作出承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二、对全国法院提出要求。必须要以破除万难、争取胜利的决心,以勇于担当、事不避难的精神,依法采取一切举措,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让执行难这一历史难题真正成为历史。三、明确什么叫“执行难”。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解决执行难就是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四、明确怎样算“基本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这是一场硬仗,完成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个目标各级法院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信息化 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运用,完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推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实现执行模式的历史性变革。
二、规范化 建设和应用全国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实现阳光执行。规范执行拍卖行为,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
三、制度化 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的功能,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实现系统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的自动衔接。
四、要改革 有序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权配置,形成审判权与执行权的互相制约和监督。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五、要人才 关心关怀执行干警,杜绝在司法改革中将执行人员一刀切排除在法官员额之外的极端做法,符合法官入额条件的应当入额,确保执行实施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裁定权由法官行使。要合理确定和配备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比例,大力加强执行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要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切实抓好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第一枪就是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活动目标是实现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展开对执行案款的专项清理活动,由执行局和财务部门共同协作,制定执行案款清理计划,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打赢这一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