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9日讯买房后开发商一再延期,而申请退房后又遭到开发商无限期拖延。近日,市民刘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投诉称,他于2014年6月在青岛城阳中交阳光屿岸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2015年4月份交房。但是,之后开发商一再延期至2015年底,刘先生无奈提出退房,开发商虽然同意退房,但是表示需要将房子卖掉后才能将钱退回。关于此事,中交阳光屿岸销售部蒋经理表示不方便多说。
口头承诺今年4月交房
4月27日,市民刘先生向信网反映,2014年6月,他在青岛中交阳光屿岸定了一套房子,当时交1万元定金、4万元的首付以及11000多元的维修基金。
据刘先生介绍,开发商口头承诺2015年4月交房,可是其他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却是2015年12月31日。刘先生告诉信网,“当时我交首付的时候,跟售楼处提出想先看一下合同,可是不交钱他们不给看。我说得搞清楚到底是4月交房还是12月交房,开发商说交房日期只会早不会晚。我怕有问题就没有签购房合同,但是因为他们承诺4月份交房,我这才买了这套房子。”
据了解,青岛中交阳光屿岸位于城阳区夏庄银河路360号,由中交地产青岛城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以住宅为主,于2014年5月开盘销售。
在刘先生定下房子之后,“直到2014年12月份的一天,开发商突然通知我说2015年4月确实交不了房了,我提出退房,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只能换不能退。”刘先生告诉信网。
“什么时候把房子卖出去什么时候退钱”
虽然不给退房,但是,开发商提出了一个变通方案,由于刘先生之前购买的46号楼5单元的房子无法按期交付,要想4月份按期收房的话,就要更换一套位于45号楼的房子。经过考虑,刘先生接受了开发商的建议,更换了45号楼的一套房源,并签订了一份关于更换房源的转房书。
更换房源之后,开发商再次爽约,告诉刘先生45号楼在4月份也无法交房了,需要等到10月交房。刘先生很生气,立即提出退房的要求。虽然开发商同意了刘先生的退房要求,但是提出要按照刘先生个人违约来处理,这样的话就要扣除1万元的定金。
刘先生告诉信网,“我当时同意按照违约来处理,1万元不退就算了,只要能给我退房就行了。”当时接待刘先生的工作人员要求他先写一份退房申请提交给公司,并且告诉刘先生需要将房子卖出以后才能把钱退给他,“开发商让我自己介绍客户来买这套房子,或者他们来卖这套房子,反正什么时候把房子卖出去什么时候给我退钱,你要是两年卖不出去的话,我还得等两年了。”
开发商称不方便说太多
“我已经递交了退房申请,可是开发商没有给我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总是跟我说正在向公司申请,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刘先生对青岛中交阳光屿岸的做法表示不满。
信网就此事联系到中交阳光屿岸当时接待刘先生的工作人员马先生。对于刘先生的问题,他表示,“我现在正在接待客户,等忙完了向公司领导汇报一下,再给你答复。”
当信网再次联系到马经理时,马经理表示,“我已经跟领导说了,领导会给你回复的。”
随后,中交阳光屿岸营销部的蒋经理回复信网,“公司领导已经知道刘先生的事情了,我们给客户的答复也是根据领导的要求来的,在没有接到领导进一步的通知之前,不方便说太多。我们还是希望直接跟客户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此事,信网将会继续跟踪报道。
信报全媒体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