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综合>>要闻二>>

十位法律专家建言质检法制工作

2010-05-25 07:40: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法律专家建言质检法制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是受社会关注的部门之一,是重要的管理部门。检验要讲规范、讲标准,制度的建设要融入法律的因素。

    卞建林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校兼职或特聘教授。

    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质检工作关系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对产品质量的关注不断加强,质检法制建设应对社会负责。

    高金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12月19日出生,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1988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中国药学会、中外管理杂志社等机构的法律顾问并为数百家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获得十佳律师称号;2009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公权力逐步受到约束的今天,执法机关的制度建设更应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协调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注重国外经验与中国国情的结合。

    黄勇男,1962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系主任,法学博士。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顾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法律事务咨询专家。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北京市委常委,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社会的焦点问题、敏感问题让质检工作从神秘走向公开,透明、及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要学会面对国际社会、面对国内百姓、面对新闻媒体。

    李大进195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顾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北京市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北京市公安局顾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顾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顾问;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北京市非公有制经济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法律顾问委员会”将为质检工作立法先行提供建议、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撑、为相关制度建设提供项目承担、为执法人才的培养提供条件。

    龙翼飞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分会副会长、中国土地法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担任国家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

    “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步伐还应加大。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应围绕依法行政,兼顾民商事务、廉政建议等工作。应加大经费投入,以课题为载体,提高工作有效性。

    马维国 英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共产党党代会代表;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2008年奥运会环境指挥办公室立法小组成员;2006年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受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

   当今的社会问题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挑战,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是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沈岿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法学专业。在北京大学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及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经参加行政诉讼实践调查研究、“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改革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研究”、“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监管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的反歧视”等课题或项目,也曾主持“准政府组织与行政法平衡理论”课题,正主持“风险规制与行政法新发展”课题、“行政问责制研究”课题。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论证和咨询工作。

    质量是生命,质检是生命的保障。对质量的怀疑也是对质检执法能力的怀疑。质检问题需要从更高的视角进行研究。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1984-现在:律师,曾先后在海淀律师事务所(1983-1987)和天中律师事务所(1987-1994)任兼职律师。

   1986年:暑期实习,美国露斯律师事务所(圣迭戈);1993-现在: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5月-2004年8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副会长;2003年-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2003年-现在:北京市政法委特邀监督员;2003年-现在: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2007年-现在: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2008年-现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学教育委员会主任。

   为中国质检工作的法制建设奉献力量。

    应松年男,1936年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荣誉博士。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曾获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最佳宣讲奖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

   质检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创新性强。委员会的工作应循序渐进,逐步实现与质检事业的深度融合。

    周汉华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博士;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以上为国家质检总局新近成立的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的10位法律专家)《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