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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损耗高出净利490亿元

2010-04-23 08:01: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零售业损耗高出净利490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为损失买单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 本报记者 王惜纯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商业零售业损失的现状,了解企业目前防损工作的共性问题,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防损委)参照国际经验,于今年第一季度在全行业内展开2009年国内商业零售业防损状况调查。4月21日,防损委发布的调查测算显示,我国2009年商业损失率为1.62%,因商品盗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额约为1379亿元。在低利润时代,减少损耗成为企业增收的重要手段。

   本次调查的对象分别为商业零售业企业的防损工作负责人和零售业供应商的相关负责人。调查覆盖了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零售业态遍及13个种类,而供应商涵盖了12种供货品种。

    国内零售业年损耗1379亿元

    近年来,商业零售业的损失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效益的提高。

   据防损委介绍,此次对北京、天津、河北等25个省、市、自治区的13种业态,其中包括超市、百货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家居建材商店、网上商店等进行抽样调查测算,我国2009年商业损失率为1.62%,而全球商业损失率为1.43%,国内零售企业的商业损失率处于全球较高水平。

   防损委主任曹小宁分析说,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85133亿元为基数,按1.62%商业损失率计算,商业损失额为1379亿元。而据测算,我国内资零售企业的纯利水平在1.2%左右,内资零售企业的净利润约为889亿元,商业损失额比行业净利润多出490亿元。

    这对于以薄利为特征的商业零售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现实。

    内盗成为主因

    调查结果显示,内盗是零售企业损失的重灾区。

   据介绍,零售业的内盗主要是厂派促销员、零售企业的采购员、收银员等内部管理人员的监守自盗。北京供应商联盟代表、北京世行商贸公司常务副总姚文华表示,监守自盗是零售企业防损的难题。姚文华举例说,卖场仓库管理人员通知供应商运回20箱库存产品,但实际交到供应商手中的可能仅有18箱;卖场采购人员让供应商送货,但送货地点并不是卖场库房,而是员工通道。

   其实,防盗措施成本较高也制约着防损的效果。物美防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卖场二次粘贴的磁性条码具有一定的防盗功能,但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企业的不少商品是出厂时自带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卖场环节的内盗。不过,先进的防损措施,需要供应商的支持和卖场的成本支出。例如,普通磁性条码仅0.07元/个,而商品自带的磁性条码成本则需要0.3元/个,如果放大到卖场中出售的数万件商品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零售商对防损重视不够

   调查发现,企业防损工作虽然目前有专门主管领导负责的占到了7成,但是拥有完备的防损体系的企业,仅占此次被调查企业的半数。

   业内人士指出,缺少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完整配套的措施,商业防损很难控制。目前,一些零售企业的防损支出主要用于购置及更换安防设备,但是,商业损失仍居高不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现象说明,只重视增人和机器数量的传统防损思维,仍在目前的防损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难以适应新时期防损工作的需求。

   调查还发现,供应商的损失情况要大于零售商,在商业防损问题上,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利益共同体,双方需要坐在一起共同研究防损的措施。尽管有的供应商称商业损失多是由供应商为零售商分担,但曹小宁进一步指出,“所有商业损失最终会落到商品的价格上。归根结底,为盗窃损失买单的是消费者。”因此,防盗已经不仅是零售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而是牵扯到供应商、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的问题。

   防损委提出,商业防损最大的扶持是需要执法机关的帮助,同时还要对内部人员进行防损培训和负面信息行业通报机制。目前防损委正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合作,为零售商和供应商提供员工入职身份核实的服务。同时还将建立员工负面信息交流机制,如果发现员工有盗窃等违法行为后,会在企业内部和行业内公布。《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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