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鸣
坐牢还是吃饭?对当今食客来说,这不算什么问题,而只是一个极普通的选择。几年前,京城开了一家监狱主题餐厅,据就餐者形容:里面用“大刑”、“绞刑”、“黄色罪犯”、“刑满释放”、“杀头菜”作菜名,墙上挂着刑法摘要和明清两代大刑图示,豪华包间做成大铁笼子,服务生身着“狱卒”和“宪兵”制服……据餐厅老板介绍,开办“监狱”餐厅的本意,只是希望人们认识犯罪并远离犯罪。当客人用餐完毕,饭店会向每位客人送上削好的水晶梨子,暗示大家远“离”监狱。香港媒体曾用“排队坐监狱、抢吃杀头菜”,来形容这家另类餐厅的气氛。由于生意不坏,其他城市也陆续涌现此类主题的餐厅。有好事者还为此杜撰了一则广告语:“旺盛的食欲,来自恐惧感”。
去年,安徽省某市繁华的商业街上,一家服装商店给“模特”穿上酷似“魔鬼”的连体外衣,让其站在门外招揽生意,虽然这副鬼模样吸引了市民的眼球,但也引起争议。目睹此景,不少家长赶紧领着小孩子匆匆离去。买东西搭上一份“噩梦”,这种“买卖”绝对不划算。
“恐怖消费”,不知这种命名是否科学?其特点为拼命追求商业噱头,而且不考虑任何后果。我们注意到,恐怖消费的主体以年轻人为主。春节前夕,很多中小学生都兴致盎然地挑选贺卡。一个孩子手里的贺卡赫然印着骷髅头和杀戮场面,另一个学生的贺卡封面是衣着暴露的女郎,女郎的裙摆被折叠起来,提示语写着“掀开我的石榴裙看看?”不料打开后,用小弹簧支撑的恐怖僵尸头猛然跳出,吓得孩子哇哇大叫。教育界人士表示,现在一些唯利是图的出版商利用学生猎奇、追求另类的心理,刻意出版一些内容不健康的贺卡,而尚不成熟的中小学生误以为这也是时尚。在一些书店、音像店里,宣扬恐怖、暴力的小说、电影数量不少,什么《夺命惊吓》、《电锯杀人狂》……光看名字就让人毛骨悚然。随意浏览一下内容,大多都以厉鬼索命、变态杀人等骇人离奇的超现实情节为题材。这些书籍、音像制品大多被摆在店内的显眼位置。前来购买者当中,各种年龄段的顾客都有,销量很是可观。当被问及购买意图时,有的人回答:“锻炼胆量,玩玩呗。”有的人则回答说:“没事干,为了刺激。”
显然,恐怖商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但为保护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有关部门应对这类商品分级,并严令商家予以遵守。心理学家称,对于宣扬恐怖、暴力的文化产品,成年人具有一定的抵抗力,孩子们则处于被误导被欺吓的无助境地。加上十几岁的孩子大多比较叛逆,常会不加选择地接受某种不良影响,这就难免给他们的人格发育带来负面影响。据报道,有的孩子读过恐怖小说后夜里不敢单独在家,严重的则被恐怖片吓出了癔病。而这种情况家长找到商家,人家根本就不认账。消费专家认为:噱头就是噱头,经营要靠质量。单凭感官刺激来吸引消费者,这种做法看似聪明,其实挺“笨”的——因为刺激往往是一次性的,吓人一回,挣一笔钱,以后就不管用了,你的创意、投入和成本很难收回。再说,你只是个老板,不是恐怖文学作家。若长久迷恋于这类商品,恐怖消费很有可能变成消费的恐怖,最终被“吓个半死”的正是戴着鬼面具的商人们。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