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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建21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010-03-18 07:5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李兆芳)“力争3年内,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主产区均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涵盖全省大部分传统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这是福建省政府近日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之一。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福建省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福建省政府最近下发通知,决定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此,该省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任组长、副省长叶双瑜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该局局长高玉潮任办公室主任。计划在3年内,逐步建立涵盖全省9个地市的21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涉及鳗鱼、蛋制品、胡萝卜、罗非鱼、蜜柚、麻笋、黑木耳、对虾、海捕水产品、茶叶、柑橘、蔬菜、禽肉、畜肉、大黄鱼等15类特色农产品。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首责、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农业区域化管理,推动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实现“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食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福建省山海资源丰富,气候生态良好,高优特色农产品产业较为发达,外向型农业发展迅速,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点省份。近年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推行“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在福州、三明、宁德、南平、泉州等重点地区,以鳗鱼、大黄鱼、禽肉、茶叶、芦柑等产品为重点,探索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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