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检出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包括1批次商标为“金粤华”的食用调和油。具体信息如下:
食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名称 | 标称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地址 | 第三方企业名称 | 第三方企业地址 | 第三方企业性质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检验结果 | 检验机构 | 食品分类 |
食用调和油 | 金粤华 | 1.8升/瓶 | 2020/04/10 | 广州市海珠区林火商店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30号赤沙综合市场自编第B4档 | 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城区牛山上山门工业区 | / | / | / | 乙基麦芽酚 | 不得检出 | 410μg/kg |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