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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2号)

2021-04-01 13:38: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2号)。据公示,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编号为№: 202101417 ,№: 202101420,№: 202101421),涉及温岭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温岭市石塘鱼虾跳小炒店的长盘、勺子、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3月15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长盘、勺子、筷子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3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样品名称分别为:长盘、勺子、筷子,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岭市石塘鱼虾跳小炒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021年3月26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并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三)2021年3月26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岭市石塘鱼虾跳小炒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调查。2021年3月26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当处〔2021〕1601号)。该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29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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