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总第288期)》。
据通告,乳山市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南黄店销售的标称为马鞍山市黄池峰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豆干样品,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黄池峰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五香豆干 | 马鞍山市黄池峰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黄池镇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南黄店 |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南黄镇南黄镇驻地 | 500克/袋 | 雨润+图形商标 | 2020/8/21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初检结果:1.23;复检结果:1.21 | ≤1 | 初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