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甘草话梅(话化类)核查处置情况

2021-03-17 16:40: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号),涉及揭西县凤江邱旋山庄食品商行经营的标称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话梅(话化类)。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抽平台抽检的揭西县凤江邱旋山庄食品商行经营的、标称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话梅(话化类)”(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650830011,规格型号:250g/袋,生产日期:2020年10月7日)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揭西县凤江邱旋山庄食品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揭阳市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揭西县凤江邱旋山庄食品商行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揭西市监不予处字〔2021〕02号)

(三)经查,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揭阳市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20元;2.罚款1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揭西市监行处字〔2021〕19号)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 ...

  • 浙江省温岭市东浦砖厂智能化促进可持 ...

  • 广东:连夜行动核查处置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