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0号〕。
据通告,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聚福隆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1批次“冠香源”金沙小榨纯菜油(四级压榨)样品,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值(KOH)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严重超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 被抽样单位 | 样品 | 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 | 检测值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产品执行标准 | 检验 | 备注 |
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镇大水村 | 红花岗区聚福隆超市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碧云路搜秀城缤纷时代广场负一层 | 金沙小榨纯菜油 | 2L/瓶 | 冠香源 | 2020/3/27 | 酸值(KOH) | 3.6mg/g | ≤3mg/g | ≤3.0mg/g | 初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质量等级:四级;加工工艺:压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