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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永乐食品”再曝问题食品 曾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21-03-15 10:24: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年第5期)》显示,张家港市大新百信超市经营的标称张家港市永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食品公司”)生产的油京果(生产日期:2020年7月8日)因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处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症状。

通告指出,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工艺不达标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永乐食品公司罚款30000元;张家港市大新百信超市方面则被该局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早在2016年永乐食品公司就曝出过不合格食品。原江苏省食药监局当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6年第2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显示,标称永乐食品公司生产的红绿丝(蜜饯)(生产日期/批号:2016-5-2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9000cfu/g,标准值为≤1000cfu/g,超标59倍。

同年,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市监行罚决(2016)00328 号)显示,永乐食品公司生产的红绿丝(蜜饯)(生产日期/批号:2015-05-21)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T10782-2006《蜜饯通则》标准要求被罚款16000元。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永乐食品公司因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于2018年12月24日被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永乐食品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拥有先进的馅料生产流水线,大型糕点及月饼生产车间及多口传统饴糖高效发酵灶,集生产、开发、销售、服务于一体,专业生产月饼、月饼馅料、蜜饯、月饼糖浆、枧水、饴糖几大系列产品。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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