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3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2191号),涉及武汉市东西湖百佳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旺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8克老丁锅巴(膨化食品油炸型)(香辣味)。
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市东西湖百佳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旺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8克老丁锅巴(膨化食品油炸型)(香辣味)(生产日期:2020-09-21,规格型号:178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4034592,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27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东西湖百佳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178克老丁锅巴(膨化食品油炸型)(香辣味)”共购进30袋,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 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2020年11月30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旺辉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178克老丁锅巴(膨化食品油炸型)(香辣味)”共生产26件,成本60元/件,销售价69元/件,已全部销售完毕。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