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3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不合格30批次。
其中,福建泉州世纪创发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被检出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61303579 | / | / | 福建泉州世纪创发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11号1楼(2-9(C)地块) | 韭菜 | / | / | 2020/11/23 | 腐霉利||0.40||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第7期 | 2021.2.26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