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南瓜馒头)》。公告全文如下: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南瓜馒头)
2020年11月26日我局广西南宁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廖宋包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糖精钠的南瓜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全额上缴国库。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