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8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6期)》。
据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涉及苏州市1家企业。抽检基本情况:吴江区黎里镇兴泰调料杂货店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04-28,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吴江区黎里镇兴泰调料杂货店共购进该批食用植物调和油12瓶,被抽检8瓶,销售4瓶,货值180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