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三黄鸡)。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三黄鸡)
2020年11月19日我局在广西南宁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的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高新区家润玛特超市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C20450107620300066 | 样品名称 | 三黄鸡 |
购进日期 | 2020-11-02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 | 被抽样 单位 | 南宁市高新区家润玛特超市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氯霉素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南宁市高新区家润玛特超市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黄鸡)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具体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伍圆贰角玖分(¥15.29);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仟零壹拾伍圆贰角玖分(¥1015.29),全额上缴国库。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