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市人民路市场景玉水产摊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上述产品抽检编号:GC20320000280531088;生产日期2020-10-19;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企业购进15公斤,货值240元。已销售15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不知道消费者的信息,张贴了召回公告。
二、盐城市城南新区鹿鸣路菜场陈纪江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上述产品抽检编号:GC20320000280531083;生产日期2020-10-19;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城南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企业购进4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4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不知道消费者的信息,张贴了召回公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