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期)。
公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涉及苏州市1家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格格原味瓜子(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泰州市海陵区金洋食品商店经营的标称常熟市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格格原味瓜子(分装),生产日期2020-09-1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常熟市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生产该批格格原味瓜子(分装)200袋,销售200袋,销售金额为648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