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20号)》显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2020年第260号),其中涉及东莞市生产企业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龚章良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商标:尚佳工坊,规格型号:100g/袋,生产日期:2020-08-22)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2.处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1〕Z50129002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排查分析,认为是市场配送储存不当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与客户沟通,加强对市场运输储存过程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