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发现1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虎林综合实验室检验,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经营的芹菜(产品名称:芹菜 、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11月22日)不合格。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同时对该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购进的542.3公斤芹菜,已全部销售,要求经营者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查明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虎林市吉森生鲜食品商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免予处罚。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