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1期),涉及武汉市东西湖熊红伢豆芽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东西湖熊红伢豆芽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1123)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熊红伢豆芽店经营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公司采购的不合格产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给与当事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熊红伢豆芽店递交了整改报告,经营环节无法查明原因。今后进货票据全部留存保管好,对供应商资质及货品质量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把好货品进货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