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编号:DC20350200370711030】。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产品名称: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5月5日,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
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5日的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共24瓶,于2020年10月26日启动召回,向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8日。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共召回0袋。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
针对上述情况,该单位进行整改: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保证索证索票,核对好进货清单,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做好进度把关,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保证真诚服务,确保安全第一。